藥事

藥劑:

1.依據台灣藥學會及臺灣臨床藥學會通過之「醫院藥學實習辦法」制定實習課程。

2.每位實習生分派一位具「醫院藥學實習指導藥師」認證資格之資深藥師擔任指定指導藥師。

3.制定實習核心課程,並執行課程與師資評核。

4.執行臨床技能教學與評量,包括:Mini-CEX、DOPS。

5.制定輔導機制,輔導教師與學生。

訓練課程

藥劑:

1.藥學實習全部時數為16週 (640小時),藥學實習項目包括:門診調劑、住院調劑、臨床藥事服務、藥品管理、藥品諮詢。

2.實習課程主要分為專業技能課程、臨床藥物與治療學兩大部分,並有製訂課程行事曆與稽核表。

評核方式

1.專業單元(40)(1)專業技能的表現(2)有效溝通(3)成為團隊中積極的成員(4)經營個人及專業的成果

2.技術單元(占40分)(1)調劑(2)臨床藥事服務(3)藥品諮詢(4)藥品管理觀念的認知與了解

3.實習報告與考試成績(占20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