護理

  1. 老師

 (1)學生實習前,實習老師需先到護理部報到,由教學督導說明護理實習生教學計畫、目標和評值。

 (2)實習老師需先至實習單位熟悉環境和臨床作業,並予實習單位護理長共同訂定實習目標和計畫。

 (3)老師熟悉環境結束必須通過「實習老師還就熟悉評核表」後,始能教導學生。

  1. 學生

 (1)學生實習前安排安全衛生教育包括:排—環境介紹、安全衛生教育、電子期刊搜尋

 (2)專屬討論室提供學生使用,提升實習成效。

  1. 醫院

 (1)單位護理長應負責配合實習指導,並指派護理人員協助指導護生實習。

 (2)安排受過護理部『護理領導訓練』和師資培育護理人員擔任護理實習生指導老師。

 (3)實習指導老師出現教學態度或行為出現嚴重問題,可能危害或影響學生實習或病人安全,單位主管依具體事實和老師共同討論,並由護理部進行訪談(輔導),追蹤期限仍未改善,告知教研部,並將輔導紀錄向學校反應,依學校規範處理。

 (4)學生出現教學或學習態度、適應不良或行為出現嚴重問題,可能危害或影響病人安全,單位主管向老師提出並共同討論,並依『臨床實習評值表』學習成效成績,進行訪談(輔導),追蹤期限仍未改善,將具體事實反應護理部和教研部,並請實習老師向學校反應,依學校規範處理。

 (5)實習結束安排學生學習成效評值會,包括護理部和教研部。

訓練課程

週數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和教學活動
第一週1.熟悉病房環境設備及使用方法
2.認識病歷及護理記錄
3.熟悉病房診斷
4.複習基本護理技術
5.熟悉病房常規
6.建立良好人際關係
7.熟悉安全衛生教育及針紮之預防
1.實習歡迎會:主任/督導
2.環境介紹:實習老師
3.技術示教:各單位
4.閱讀病房常規及疾病護理
5.分組
6.介紹環境及用物
7.介紹病房常規
8.安排安全衛生教育—針紮、消防安全、文獻搜尋
第二週1.依學校科別實習目標1.依學校科別實習活動
2.參與單位每日晨會教學
3.參與單位舉辦教學活動(團體衛教、技術教學、教育訓練),由單位護理長和護理人員協助指導。
4.參與醫院或護理部舉行共通和專科性在職教育。
第三週
第四週
(最後一週)
1.依學校科別實習目標
2.共同考評護理實習學生
3.護理實習教學成果評估及雙向回饋
1.依學校科別實習活動
2.參與單位每日晨會教學
3.參與單位舉辦教學活動(團體衛教、技術教學、教育訓練),由單位護理長和護理人員協助指導。
4.參與醫院或護理部舉行繼續教育
5.由實習老師與單位護理長共同考評實習生,其考評比例為70%及30%
6.護理部或單位單位與實習老師及學生召開護理實習學生檢討會
7.教研部和實習老師及學生召開面談會,瞭解實習教學效果之反應
8.臨床教學活動滿意度評值表

師資

計畫主持人

 主持人姓名專長學經歷
1林召倩主任國立台北護理學院護理系

評核方式

考核方式方式說明
筆試依實習目標
臨床實習評值表1.依各科實習目標
2.分為:基本護理學、內外科護理學、婦兒科
實習心得依各科實習目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