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老師
(1)學生實習前,實習老師需先到護理部報到,由教學督導說明護理實習生教學計畫、目標和評值。
(2)實習老師需先至實習單位熟悉環境和臨床作業,並予實習單位護理長共同訂定實習目標和計畫。
(3)老師熟悉環境結束必須通過「實習老師還就熟悉評核表」後,始能教導學生。
- 學生
(1)學生實習前安排安全衛生教育包括:排—環境介紹、安全衛生教育、電子期刊搜尋
(2)專屬討論室提供學生使用,提升實習成效。
- 醫院
(1)單位護理長應負責配合實習指導,並指派護理人員協助指導護生實習。
(2)安排受過護理部『護理領導訓練』和師資培育護理人員擔任護理實習生指導老師。
(3)實習指導老師出現教學態度或行為出現嚴重問題,可能危害或影響學生實習或病人安全,單位主管依具體事實和老師共同討論,並由護理部進行訪談(輔導),追蹤期限仍未改善,告知教研部,並將輔導紀錄向學校反應,依學校規範處理。
(4)學生出現教學或學習態度、適應不良或行為出現嚴重問題,可能危害或影響病人安全,單位主管向老師提出並共同討論,並依『臨床實習評值表』學習成效成績,進行訪談(輔導),追蹤期限仍未改善,將具體事實反應護理部和教研部,並請實習老師向學校反應,依學校規範處理。
(5)實習結束安排學生學習成效評值會,包括護理部和教研部。
訓練課程
週數 | 實習目標 | 實習內容和教學活動 |
---|---|---|
第一週 | 1.熟悉病房環境設備及使用方法 2.認識病歷及護理記錄 3.熟悉病房診斷 4.複習基本護理技術 5.熟悉病房常規 6.建立良好人際關係 7.熟悉安全衛生教育及針紮之預防 | 1.實習歡迎會:主任/督導 2.環境介紹:實習老師 3.技術示教:各單位 4.閱讀病房常規及疾病護理 5.分組 6.介紹環境及用物 7.介紹病房常規 8.安排安全衛生教育—針紮、消防安全、文獻搜尋 |
第二週 | 1.依學校科別實習目標 | 1.依學校科別實習活動 2.參與單位每日晨會教學 3.參與單位舉辦教學活動(團體衛教、技術教學、教育訓練),由單位護理長和護理人員協助指導。 4.參與醫院或護理部舉行共通和專科性在職教育。 |
第三週 | ||
第四週 (最後一週) | 1.依學校科別實習目標 2.共同考評護理實習學生 3.護理實習教學成果評估及雙向回饋 | 1.依學校科別實習活動 2.參與單位每日晨會教學 3.參與單位舉辦教學活動(團體衛教、技術教學、教育訓練),由單位護理長和護理人員協助指導。 4.參與醫院或護理部舉行繼續教育 5.由實習老師與單位護理長共同考評實習生,其考評比例為70%及30% 6.護理部或單位單位與實習老師及學生召開護理實習學生檢討會 7.教研部和實習老師及學生召開面談會,瞭解實習教學效果之反應 8.臨床教學活動滿意度評值表 |
師資
計畫主持人
主持人姓名 | 專長 | 學經歷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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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林召倩主任 | 國立台北護理學院護理系 |
評核方式
考核方式 | 方式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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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試 | 依實習目標 |
臨床實習評值表 | 1.依各科實習目標 2.分為:基本護理學、內外科護理學、婦兒科 |
實習心得 | 依各科實習目標 |